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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2020-07-01 10:45   审核人:   (点击: )

    为加强学院会议室的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所指的会议室,包括07A510,07B520和07B521三个会议室。

    二、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会议室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三、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为避免会议发生冲突,相关人员(系、部)使用会议室,需填写《商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以便统一安排。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需用会议室时,要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在会后补办相关登记。

    四、各系、部(人员)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明确使用地点、时间、参加会议人数等,如有需党政办公室协办的事项请提前说明,党政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五、如遇会议之间发生冲突,要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学院会议优先于各系、部(团队)的会议。

    六、使用会议室的系部或人员,必须爱护会议室的公共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会议结束后申请人应及时打扫卫生。

    七、会议结束后,使用人员(部门)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特别注意必须等待投影仪散热,指示灯变红后方可切断电源、关好空调、门窗。

    八、本规定由商学院党政办公室制定,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党政办公室。

    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附件【商学院会议室使用申请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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