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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公示】商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2021-11-12 19:30 新闻中心  商学院 审核人:   (点击: )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是否符合标准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二、《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商学院学生会是商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商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商书院团总支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在院领导、老师与全院学生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它的工作宗旨是,实现并完善所联系全体会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二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团结带领商学院全体学生,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迅速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的号召、决定、指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2.倡导和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围绕校、院中心工作,或根据组织安排,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习宣传、文体竞技、能力建设、德育和校园文明建设等适合青年特点且有益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活动;

      3.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在上级组织和广大学生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积极开展与其它校、院学生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组织或督促全体会员学习、宣传、维护本《章程》,并依照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本会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凡承认本《章程》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在籍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专业、年级,均有机会成为商学院学生会成员。

    第四条 本会成员的权利是:

      1.享受本《章程》规定的权力;

      2.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

      3.有权对学生会干部及其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批评。批评无效时,有权向上级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4.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

      5.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第五条 本会成员的义务是: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章程》;

      2.积极参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推选;

      3.支持本会的工作,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荣誉;

      4.学生会干部还必须做到入会为公,作风民主,品学兼优,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此原则指导下,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和它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简称“学生会主席团”或“主席团”)。

    第七条 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本会全体成员。全体成员行使权力的最高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中包括换届选举。学生代表大会的比例原则上根据当年学生队伍的总规模确定。

    换届选举前,上届学生会主席团要写出任期内的工作总结,同时负有协助上级组织推选下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责任。

    新一届学生会的产生步骤为:先经过有关程序,竞选推出后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初步进行内部分工,然后在团总支指导下进行其他职位竞选。具体的学生会换届选举办法以及筹备学生会的组织程序、提案征集与表决规则等另行制定。 

    第八条 本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以班级为单位按比例由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本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1、修改本章程及本会的各项重要规章制度;

    2、听取并审查上一届学生会主席的工作总结;

    3、听取并审查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候任)的工作报告;

    4、选举并通过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5、接受学生代表提交的议案,转达学生对本院工作的建议;

    6、讨论和决定应该由本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 本院学代会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是:

    1、提案权与监督权;

    2、质询权与表决权;

    3、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4、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推荐干部;

    5、参加大会,听取和审查学生会主席工作总结、报告等。

    第十条 本院学生会由本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其所属若干工作部组成。其中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代表机构,承担本会《章程》规定的一切日常工作,并对学生代表大会和它的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学生会各工作部是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受主席团直接领导。

      第十一条 本会主席团由正副主席组成,其中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学生会主席团实行内部分工负责制,其中学生会主席代表并领导学生会,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协助主席做好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学习部、心理服务部。各部由主要负责人、负责人、委员、干事组成,其中设主要负责人1人,负责人1—2人,委员1—2人,干事根据各部工作实际情况而定。

      各部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并向学生会主席和分管副主席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 本会各部的基本职能是:

    办公室部门职能

      1、负责协调各部之间的工作,加强各部的联系;

    2、负责德育量化考核文件的审核及汇总;

    3、负责学院二课积分(pu)的相关管理工作;

    4、承办学院各类会议、活动等,布置活动会场。

    5、负责团学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健全办公室相关制度;

    6、拟定、书写、打印、分发和保管有关文件、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

    7、负责红头文件号的管理工作;

    8、配合组织部进行干部考核,建立干部档案等工作。

      学习部职能

    1、负责各年级学习成绩、德育量化的统计工作;

    2、统计综合成绩,进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3、管理辩论队,配合辩论队开展系列辩论赛,拓宽同学们的知识面;

    4、组织有关学术活动、知识讲座等,提高同学们的专业技能;

    5、开展有关学习方面的各类活动并进行评选;

    6、协助开展知识竞赛,参与各类活动优秀征文的选拔工作。

      心理服务部职能:

    1、主要负责举办各种与心理健康相关活动。

    2、负责525心理健康周,开展朋辈导师咨询。

    3、负责在商学院微信公众号发推文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学院学生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商学院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院团委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商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和学院团委。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商学院学生会,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和学院团委。

    三、商学院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商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彭书颖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三

    31/117

    2

    王文凤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三

    1/89

    3

    吴语音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3/25

    4

    杨玉丹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14/88

    5

    刘亚娜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29/115

    6

    朱雅琪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18/115

    7

    王璇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28/115

    8

    武冰洁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6/88

    9

    张雨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8/94

    10

    王晴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21/82

    11

    薛玉凝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10/115

    12

    任祖慧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3/115

    13

    卫然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10/115

    14

    杨晓涵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13/103

    15

    白欣烨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27/115

    16

    蒋梦如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22/115

    17

    林易佳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11/82

    18

    袁欣欣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1/115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商学院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具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

    2.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校和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 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4.曾任职校学生会部门负责人或学院学生会部门主要 负责人;

    5.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商学院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一、商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学生会主席团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直接等额选举的方式,学生会主席团 2人组成,候选人 3 人。候选人名单 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三、参加选举的正式代表应达到应到会正式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出席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四、大会选举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 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选票上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 栏内画“×”,弃权的画“○”,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赞成票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方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则为废票。书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符号准确,字迹清楚。

    五、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大会实到正式代表人数的半数者方可当选。确定当选人一律按得票多少为序,从多到少取足委员的应选人数。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 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 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重新选举后得票数仍然相等,则不再组织重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但 接近应选名额,不足的名额将不再选举增补。

    六、大会设总监票人 1 人,监票人 1 人。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建议名单需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中的发票、投票、开箱、计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大会会场设固定投票箱。投票开始时,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先行投票,随后,主席台上的代表和其他代表按座区 依次到指定的票箱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八、如选举中出现本选举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商议新的选举办法,交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九、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清点选票结果。 收回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数 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由大会重新组织选举。清点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进入计票室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计票。

    十、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宣读计票结果,由大会主席宣布选举结果。

    六、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2021年10月20日,我院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在07B101举行。我院党委副书记倪大钊、分团委副书记赵硕以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李宇飞出席会议,全体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1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分团委书记李焕主持。会议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

    李宇飞代表校学生会向全体同学致以亲切的问候。他回顾并肯定了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学生会在思想引领、权益维护、校园文化等诸多领域取得的优异成绩。同时,他对即将成立的新一届学生会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加强学风建设;第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以及群众性;第三,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打造担当有为,真抓又敢干的学生会。倪大钊代表学院党委向本次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肯定了第二届学生会成员们为学院做出的贡献,并对新一届学生干部提出两点期望:在学习上,发扬先锋的模范引领作用;在思想上,收获成熟的心智以及坚韧的品质。希望新一届学生干部群体能够不忘初心,在工作中,锻炼自己,收获成长。

    最后,总计票人宣读票数,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第三节学代会选举出主席团成员二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三人,部门负责人三人,干事11人。

    七、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确定学代会的代表。按照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学代会代表中院学生会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40%,少数民族代表占一定比例。根据各选举单位学生比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未受任何校纪处分,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表率作用突出。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四)群众基础良好。能够深入广大青年学子中,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五)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商学院在籍的学生。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例基础上组织学生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

    筹委会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班级)筹备召开班级会议,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班级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八、商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商学院团委书记

    李焕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商学院团委副书记

    赵硕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李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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