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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9-19 00:00   审核人:   (点击: )

    各位老师和2018届本科毕业生:

    2018届本科毕业在即,为确保本科生顺利毕业,提高毕业论文的指导质量,特作出以下安排,请各位老师和同学配合执行。

    一、指导教师和2018届学生双选(与往年不同)

    9月11日前,由学生按行政班级根据教师指导的专业方向范围选择指导教师,由辅导员汇总报到教学秘书处。(具体的指导教师和专业范围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

    9月12日至9月14日,指导教师选择学生,超出限定数的指导教师选择学生,指导教师将选择的学生名单发送到教学秘书处。

    二、毕业论文拟题

    9月15日至9月21日,指导教师召开学生见面会,和学生共同拟定论文题目,并于9月21日之前将论文题目上传于会计学院OA任务驱动。论文题目请注意不要和前几届重复,内容和专业方向一致、范围适中,难度适中,题目新颖、具有前沿性,文字中不要出现“浅谈(议)”、“研究”、“探讨”等字样。毕业论文题目汇总表见附件7。

    三、毕业论文题目的审核

    9月22日,教学秘书下载论文题目,分解给教研室主任。

    9月26日前,由教研室主任对论文题目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后的论文题目发到教学副院长的信箱swlf0301@163.com。

    9月30日前,由专家对毕业论文题目进行第二次审核。

    10月10日下午,由会计学院教学督导组集中对论文题目进行第三次审核。每次需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教师,教师和学生及时修改论文题目。

    10月15日之前,教师将修改并通过审核后的论文题目定稿上传到会计学院OA任务驱动。

    四、教师指导毕业论文

    10月16日开始,指导教师应开始指导学生填写题目申报表和开题报告(题目申报表和开题报告格式分别见附件3、附件4)以及毕业论文。

    五、题目申报表和开题报告提交的时间节点约定

    2018届毕业生应于12 月30日前向指导教师提交题目申报表和开题报告。请各位指导教师认真审、签题目申报表和开题报告,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2018年3月9日之前)向教研室主任提交纸制题目申报表和开题报告,并通过会计学院OA驱动系统分别提交电子版题目申报表和开题报告压缩文件(每份题目申报表和开题报告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题目申报表和开题报告分别压缩打包上传。

    2018年3月23日前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退回、复审(实行完全责任制)。

    2018年3月24日前各教研室主任汇总提交题目申报表和开题报告到教学秘书办公室。

    六、2018届毕业实习资料上交的时间节点约定

    1.2018届毕业生按教学进度应于3月31日(第四周周末)结束毕业实习并返校。

    2.2018届毕业生返校后1周内,应按照实习报告撰写的要求,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5)。

    3.请2018届毕业生于2018年4月6日前向论文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手册、实习报告。

    4.请各位论文指导教师在4月13日前按要求认真批阅学生实习资料,并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5.请各位论文指导教师按照附件格式录入相关数据,并于4月13日前通过会计学院主页的【网络办公系统】→【任务管理】→【我的任务】→【2018届毕业生实习成绩提交】上传所指导的全部毕业生实习成绩统计表。(各位指导教师一定要按照数据格式要求提交,尤其是行政班级和学号,不要简单复制。)

    6.请教学秘书在2018年4月20日前将毕业生实习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七、2018届毕业论文提交的时间节点约定

    1.初稿提交时间:2018年3月31日前(3月31日为第4周周末,学生毕业实习结束返校)。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扣20分。

    2.第二稿提交时间:2018年4月15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扣20分。

    3.第三稿提交时间:2018年5月11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扣20分。

    初稿、第二稿未按时按质提交者,取消毕业论文答辩。

    4.毕业论文正稿提交时间:2018年5月18日前,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正稿,指导教师通过OA系统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稿(论文正稿格式见附件6)。

    5.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5月25日(具体时间到时通知)。

    6.毕业论文质量抽检时间:2018年5月18日。会计学院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盲审抽检,凡未通过抽检的论文,取消答辩资格。

    7.毕业论文答辩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6月4日之间。

    以上时间约定和处理,学院将定期组织抽查。

    注意:1.延长学制的学生,任由上一年的指导教师指导,请主动和老师联系。

    2.凡检测不符合学位论文要求的或检测作弊的,直接取消学生毕业论文的当年答辩资格。本科毕业论文检测“不符合要求的”或“检测作弊的”,将核减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

    会计学院

    2017年9月6日

    附件11-毕业论文指导范围.xlsx

    附件22-学生指导教师双选汇总表.xlsx

    附件33-题目申报表.doc

    附件44-开题报告表.doc

    附件55-毕业实习内容以及相关要求.doc

    附件66-会计学院毕业论文正稿撰写体例规范.doc

    附件77-毕业论文题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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