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6日-28日,中国会计学会《2019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问题高级研修班》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行,来自投行、券商、银行、保险、期货等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企业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高校教师等齐聚北京,共同学习、探讨新金融工具准则制定与实施的经济后果。我院教师张桂玲博士参加了此次研修。
会计准则起草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准则二处调研员朱琳博士、制度三处冯翠平处长分别介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原因、具体变化、规范的内容以及实施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巡回审理协作部总经理林勇峰博士介绍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中执行的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国泰君安风险管理二部总经理许业荣博士对上市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案例分析。在交流互动阶段,厦门大学曲晓辉教授以及各位主讲专家与参会代表就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经济后果进行深入讨论。
通过此次研修,深化了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改革动因与实施的经济后果的认识,指明了会计准则改革背景下论文与项目选题的切入点,对提升我院教师科研与教学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商学院/张桂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