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老师和2023届本科毕业生:
2023届本科生毕业在即,为确保本科生顺利毕业,提高毕业论文的指导质量,特做出以下安排,请各位老师和同学配合执行。
一、毕业论文拟题
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5日,指导教师召开学生见面会,和学生共同拟定论文题目,并于11月8日之前将毕业论文题目录入教务系统,评阅人设置为各系部主任。
论文拟题要求如下:
1.选题符合专业方向,紧密联系经济发展的实际。其中至少10%的题目要体现最新前沿;至少10%的题目和航空相关;至少40-50%的题目和制造业有关,或者和河南省本土企业有关;剩下30%的题目可根据自己的科研项目或者结合学生的实习企业自拟;
2.鼓励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要求以实习、社会调查、实验、工程实践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3.选题难度和范围适中。考虑到学生水平,尽量不要纯理论的论题;
4.选题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让各类学生的能力都得到较大的发展,鼓励学生大胆创新,立意新颖,论据充分,主题突出,有独创的分析和见解;
5.题目中避免出现“浅谈(议)”、“研究”、“探讨”等字样;
6.毕业论文题目不能简单重复,案例分析的应具体注明是哪个企业或行业;
7.论文题目不能和前三届重复;
8.毕业论文一人一题。
二、毕业论文题目的审核
11月13日前,由系部主任、专业负责人组织审查会,审查会人数应不少于3人,对论文题目逐一进行初审,不合格题目需返回重新拟题后由专业负责人复审,并及时反馈意见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于11月13日前在系统中修改题目。
11月20日前,由专家对所有毕业论文题目进行匿名审核。针对不符合要求的题目,由系部主任及时通知指导教师于11月22日前在系统中修改题目。
11月27日前,由商学院教学督导组集中对论文题目进行第四次审核。对仍不符合要求的论文题目责令教师修改,并核减工作量。
11月31日之前,各系部主任将修改并通过审核后的论文题目定稿在教务系统中审批通过。
三、教师指导毕业论文
12月1日开始,指导教师应开始指导学生在线选题、填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格式见附件1)、撰写毕业论文。
四、开题报告提交的时间节点
2023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教务系统向指导教师提交开题报告定稿,各位指导教师于2023年1月7日前审核完毕。
2023年1月14日前专业负责人通过教务系统负责审核、退回、复审、签批意见(实行完全责任制)。
五、2021届毕业论文提交的时间节点
1.初稿提交时间:2023年3月5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扣20分。
2.第二稿提交时间:2023年4月2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扣20分。
3.第三稿提交时间:2023年4月30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扣20分。
初稿、第二稿未按时按质提交者,取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4.毕业论文正稿提交时间:2023年5月7日前,学生在教务系统内提交毕业论文正稿,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商学院论文规范格式见附件2)。
5.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5月14日(具体时间到时通知)。论文未通过二次检测的,取消答辩资格,学生申请延长毕业。
6.毕业论文质量抽检时间:2023年5月15日(具体时间到时通知)。学校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盲审抽检,凡未通过抽检的论文,取消答辩资格,学生申请延长毕业。
7.毕业论文答辩时间:2023年5月21日至5月27日之间(具体时间到时通知);二答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5月28日之间(具体时间到时通知)。
8.凡论文答辩未通过的,论文成绩评定为不及格,需提交延长毕业申请表。
学院将按照时间节点定期组织抽查。
注意:
1.延长学制的学生,仍由上一年的指导教师指导,请主动和老师联系。
2.凡检测不符合学位论文要求的或检测作弊的,直接取消学生毕业论文的当年答辩资格。本科毕业论文检测“不符合要求的”或“检测作弊的”,将核减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
3.毕业论文正稿提交、查重、抽检、答辩时间将根据学校安排视情调整,调整后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开题报告.docx 附件2: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正稿撰写体例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