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招生复试工作安排与流程》。
一、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复试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负责实施。
二、复试分数线
总分达到172分及以上,英语不低于39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78分。
三、复试日程安排
(一)线上心理测试
时间:3月27日前
请考生按照心理测试操作流程于资格审查前完成测试,该测试结果不打分,不作为录取依据,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报到、资格审查与签订“复试承诺书”
时间:3月29日上午9:00-12:00
地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02实验楼C座204室
内容:复试报到、资格审查、签订“复试承诺书”
1.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准考证打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暂时不能提供的拟录取前须补上);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6)《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附件3);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从专科毕业到2024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8)《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填写相关内容、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附件2);
(9)2024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领取、签字)。
2. 复试补充材料
(1)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2)发表论文(没有可以不提供,如有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
3.资格审查程序
(1)前往报考学院报到,并向报考学院提交资格审查要求的材料,同时了解复试须知(含:笔试、加试、面试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笔试
时间:3月29日14:00-17:20
地点:01教学楼B座205室
内容:①专业综合课,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与财务管理专业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14:00-16:00);②思想政治理论,试卷满分为100分(16:20-17:20)。
(四)面试
时间:3月30日8:00-19:00
地点:02实验楼B座301室
内容:①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②综合面试,主要针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五)成绩评定
专业综合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8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0%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课总成绩×4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四、复试录取
对复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
不予拟录取具体情况:
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复试得分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①专业综合课总成绩低于60分;②综合面试考核低于60分;③外语水平考核低于60分;④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
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以及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在案的考生均不予拟录取。
五、体检
复试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黄老师
电 话:0371-61912015
学院监督电话:0371-61912028(赵老师)
研究生处监督电话:0371-61912520
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