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接科研处通知:
为确保我校学术研究活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传播正能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教师拟发表或拟出版的与宗教和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的论文或著作开展审核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我校教师拟发表或拟出版的与宗教和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和著作。
二、审核流程
拟发表或拟出版与宗教和意识形态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著作的教师,下载填报《审核表》(附件一)和汇总表(附件二),报送所在学院(部)科研秘书审核,确认无政治性错误和意识形态问题,经主管科研院长签字确认后,教师方可发表或出版相关论文或著作,《审核表》留学院(部)待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科研处成果科备案。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到位,加强管理,认真开展宗教与意识形态领域拟发表论文或拟出版著作的审核工作。
2、如教师未经学院(部)审核和科研处备案,擅自发表或出版与宗教和意识形态相关领域的论文或著作,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科研成果业绩核算;如果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出现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迷信等内容,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会计学院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一:论文和著作审核表
附件二:论文和著作审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