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
根据《“海克斯康”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字〔2025〕33号)的有关规定,商学院2025年本科生“海克斯康”奖学金已评定完毕,现将拟推荐名单(见附件)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5.12.12—2025.12.17),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
监督电话: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371-61912017;0371-61912027
商学院党委副书记办公室:0371-61912026
监督邮箱:429531943@qq.com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