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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院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闻中心  商学院 审核人:

    各位同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修订)》(校学字〔2022〕24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开展2026-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认定工作组织架构

    1.学院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为工作成员,统筹负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学生申诉受理等相关工作。

    2.各年级(专业、班级)设立认定评议小组,以辅导员为组长,吸纳学生代表作为组员,承担本年级(专业、班级)困难学生具体认定工作。评议小组成员需具备广泛代表性,人数不低于本年级(专业、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评议小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认定小组严格遵照省级文件规定的认定原则与判定依据,通过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开展量化评估,有序完成认定工作。

    二、认定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一)材料准备阶段:9月9日—9月14日。

    有认定需求的同学,请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能够佐证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人及监护人须对所提交全部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对填报信息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转专业同学仍在原专业、原班级参与本次认定;上一学年已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同学,本年度须重新提交申报。

    (二)评议审核及系统填报阶段:9月14日—9月16日。

    我院将严格按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文件流程组织开展评议认定。经评议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请及时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完成困难认定线上申请提交,由学院进行线上审核。

    三、认定结果公示

    学院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资助政策,如实填报个人及家庭有关情况,积极配合学院完成本次认定各项工作。

    2.学院将重点关注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灾情严重地区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落实优先认定、重点资助,建立帮扶台账,落实精准资助。

    3.所有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查实存在故意填报、提交虚假信息的情况,学院将直接取消该生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


    附件【商学院困难生评议认定工作实施细则.docx已下载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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