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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毕业生返校时间的通知
      审核人:
    全体毕业班同学请注意:
        凡签过协议的同学,如果工作单位需要学生本人继续实习,学生可以持就业协议和请假证明(所在单位盖章)在系办请假,但最晚的返校时间为2007年5月15日。从2007年5月16日必须按照时间表签到,累计两次不签到,毕业论文降低等级。
         其他同学从2007年5月8日开始,学生必须按照时间表在系办签到,累计两次不签到的同学,毕业论文降低等级。

    请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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