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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李梦园  商学院 审核人:

    关于做好我院2024

    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和《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严格落实公示时间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基本原则,拟获奖(助)学生名单须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将按规定保护学生的隐私。

    (二)严格按标准评审。一是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105号”通知);二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三是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在我院审核阶段,对于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任意一项不在评选范围内或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要求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相应资金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严格信息核对和资金发放。我院将严格按照批复名单发放奖助资金,不擅自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离校等情况,我院可取消该生国家助学金获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会在变更发放前填写变更说明及相应的调减表和调增表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3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2300元。

    三、时间安排

    912日——923日,我院将开展宣传、申请、评审和数据录入四个阶段。

    四、材料填报要求

    1.国家奖学金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105号”通知),并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不需另附材料。

    2)“学习情况”栏中:“成绩排名”为学习成绩排名,同一专业内不得出现并列情况;“必修课”门数为评选学年(即2023-2024学年)的必修课。总人数和必修课门数应据实填写,不得出现同专业排序标准下总人数不一致、同年级专业必修课门数不符合实际或不一致等情况。

    3)“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栏中:按照由高到低(国家、省、校)的顺序填写奖学金、先进个人、竞赛或其他奖项,学院级别奖励不填写,表述模糊、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获奖“日期”填写格式如:xxxx月,同种奖励时间要一致;“获奖单位”、“颁奖单位”需填写全称,重要奖项填写样表见附件6

    4)“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260-300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申请日期统一填写918日。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综合测评情况”栏中:“排名排序标准”为专业,“总人数”在同专业排序标准下必须一致,“所占比例”要求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应控制在评选范围的前25%以内。

    2)“获奖情况”填写要求同国家奖学金。

    3)“申请理由”字数控制在450-500字之间,达不到以上最低字数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作用,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

    五、填报注意事项

    1)学生姓名、就读年级必须与学籍一致。

    2)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统一按照“专业”排名,同一专业内不得出现并列情况。

    3)凡需签名之处,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写,不得打印或以私章代替,不得出现同一人签名字体不同,不得写连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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